四月的雨

近来总觉得把康德的话扩充一下,人既应该把自己当做目的看,同时也把自己当成手段看。能够如此坦荡的活着那就好了。
发了两天的传单,去推荐自己的感觉很微妙,努力的取得他人的好感,努力的尝试沟通和交流,希望别人可以看到自己的闪光点,尽管没人希望自己被其他人用功利的标准进行衡量比较一番,然后得出简单的认可或者否定的结论。但是说到底世界是功利的,道德是功利的。
虽说每个人都想被其他人认识到自己作为一个人,作为一个有血有肉有思想有尊严的个体的真正价值。但亦不能没有面对现实生活和功利社会的勇气。
换句话说我觉得对待社会,人不应该要求与抱怨太多,社会已经为人提供了太多。而人注定只能管理自己,那么改变社会的最好办法也就只有通过自己。
那么不管其他人如何看待自己,看不到自己的价值也好,过分的高估自己也罢。人都理应有一双时时刻刻冷静看待自己的双眼。谁丢失了这双眼睛,谁就把个人的价值迷失掉了。而沦为了为了生存或者满足欲望而混吃等死的平庸工具。
所以无论得到别人怎么看待和评价,人都应该要自己看得起自己,一定要自己把自己当做一回事,意识到自己和其他人的不同之处。这就是生命的尊严与意义。如果一个人都意识不到自己的存在是多么的不同,想必也无法自己将自己当成目的,无法去追求生活的自由,而注定只能把自己的生命当做追求其他事情的手段。
但我今天为什么想说人不只是目的,也应将自己看成手段呢。也许是我的理解不够深入,但我觉得生活的幸福,并不仅仅在于实现自己,实现了自己作为个体的目的。 而注定需要去在社会中寻求自我价值的证明,的确用自己的生命为手段去追求这件事是不自由的,但这份入世的不自由和不幸福,却可以换来更多的自由和幸福。想要理想的活在道德律的星空之下是不现实的,道德律只是提供了鉴别真正道德的法则,却无法穷尽人生的道理。

想要追求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统一,难道仅仅是修身格物就可以做到了嘛?想必其中务必要牺牲很多,才能得到结果的和谐。这份牺牲虽说是不道德的,却是必须的。知行合一之所以难,不仅是因为懂得道理的人无法遵守道理,而是世界上的道理不只是一条,但人却只能选择一种行为方式。知与行之间本身就是存在无限大的距离的,是知割裂了行,而并非人无法践行知。道德把人看的太伟大,太美化了,或者说道德正是对人性太过失望,才提出了这么多高高在上的要求与束缚。真正的道德永远是人性可望不可即的标杆。人类渴望通过道德为手段来获得幸福,却永远无法达到绝对道德的终点。

我们根本就不可能道德的活着,仅仅为了生存就已经牺牲了太多,更何况是为了生存的更好?也许把道德看做了功利的对立面的思想是错的,因为道德本来就是功利的。所以真正的道德毋宁说是告诉了我们哪些东西如果可以,尽量不要舍弃。哪些东西的价值是不值得失去尊严去追求的,哪些东西又可以通过追求来得到更多的尊严。当人只是做自己无法得到社会的认可之时,一定程度的异化自己乃是必须。无法让每个人都做自己的社会也许是不道德的,却是无法改变的。
所以如何妥协呢?妥协到什么程度还能自己说服自己呢?这个问题的答案,本就是主观的。但大概就是每个人特殊性的体现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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